
彭真(1902-1997),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1922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接受马克思主义。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曾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书记,共青团太原地委书记,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中共天津地委第二、第一、第三部委(区委)书记,地委职工委员会书记、组织部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天津市委代书记、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常委、代理书记,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北方分局书记,晋察冀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城工部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第一政委,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政策研究室主任。1945年8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48年12月~1966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1949年9月,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代表之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代书记,后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1951年2月~1966年5月任北京市市长。1951年7月~1956年11月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校长。1954年9月~1959年4月任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1954年起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9年4月~1965年1月任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1959年6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9年9月彭真同志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增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后连任党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79年6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62年5月2日,在朝鲜接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授予的一级国旗勋章。1964年10月5日,被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授予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1983年6月28日,被秘鲁议会授予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
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