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1919年1月1日出生) 美国作家,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塞林格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1937年又被做火腿进口生意的父亲送到波兰学做火腿。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香蕉鱼的好日子》。
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1942年塞林格从军,1944年他前往欧洲战场从事反间谍工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
1946年塞林格退伍,回到纽约开始专心创作。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1951年出版,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塞林格一举成名。他之后的作品包括了《弗兰尼与卓埃》(1961年)、《木匠们,把屋梁升高》和《西摩:一个介绍》(1963年)和收录了他的短篇故事的《九故事》(1953年),但都不像《麦田里的守望者》那么成功。塞林格擅长塑造早熟、出众的青少年的形象。
《麦田里的守望者》获得成功之后,塞林格变得更孤僻。他在新罕布什尔州乡间的河边小山附近买下了90多英亩的土地,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小屋,过起了隐居的生活。他虽然从未放弃写作,但他在1951年之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他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
塞林格在欧洲期间曾经与一个女医生结婚,但不久便离异。1953年他与一个叫克莱尔·道格拉斯(Claire Douglas)的女学生相识,两人后来在1955年结婚,但是后来又离婚。1972年塞格林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名叫乔伊斯·梅纳德(JoyceMaynard)的耶鲁大学女学生的文章和照片,立即被她吸引,两人开始通信。两人的关系在十个月后破裂。
1999年,塞林格在34年没有发表任何作品后终于发表了新的长篇小说《哈普沃兹16,1924》。《哈普沃兹16,1924》最早是以短篇的形式出现在1965年的《纽约时报》上。塞林格将这部作品授权一个小的出版公司,但是到现在他的作品都还没有出版。
塞林格作品: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
最近我收到一封航空信,邀请我参加于四月十八日在英国举行的一个婚礼。参加这样一个婚礼正是我巴不得的事情,在刚收到邀请时,我想我或许真的能坐飞机出国旅行一趟,至于花费问题,则统统不在话下。可是,在我和我的妻子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权衡之后(她这姑娘脑子清楚得要命),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放弃计划。因为,别的且不说,我岳母还正盼着我们四月份最后两周的时间和她一起度过呢,我把这件事已全忘在脑后了。我实在不很常见到格兰彻妈妈,岁月不饶人,她已不年轻了,已经五十八岁了(正像她未等你开口就会首先承认的那样)。
但是,无论我在哪里,都不会白白叫一场婚礼平淡冷清的。因此,在婚礼举行前,我草草写下了一些有关新娘的笔记,其中透露了些我约六年前与她相识时的事。假如这会给那位我尚未见过的的新郎多少带来点不快,那样也好。此时此刻,谁也不想去哄他人高兴,不仅不想哄他人高兴,而且还有心给他人一些启迪和开导。
一九四四年四月,我们六十名美军士兵,在英国德文郡接受英国情报机构组织的特别进攻训练。现在回忆起来,我们这些人的性格似乎很独特:六十人中一个善于交际的也没有。我们大体都属于那种老喜欢写信的人,大家谈话的内容除了公务以外,就总是互相询问是否还有没用完的墨水。我们如果不写信,也不进行训练的话,那就各干各的。我自己的活动是在天气晴朗时,到景色优美的乡间去散步。在阴雨天里,我一般就找个干燥的地方坐下读书。读书的地方又十有八九与乒乓球台相距咫尺。
特别进攻训练一共进行了三个星期,在一个阴雨的星期六结束,那天晚上七点,全体人员将按计划乘火车去伦敦,正像小道消息中传说的那样,我们将被派到为D日登陆而集结在那里的陆军空降师中去。下午三点,我已经把所有的物品装进了背囊。其中包括一个我从美国带来的帆布防毒面具袋,里面装满了我从大洋彼岸带来的书籍。(那个防毒面具我已经在几个星期前从毛瑞塔尼亚号的舷窗扔了出去。尽管当时我也清楚,如果敌人使用毒气,我就将没有那鬼东西戴了。)记得我那天站在半圆形活动房子的最后一个窗子前,看着那令人心烦的雨从天斜落下来,隐隐地感到右手食指有点发痒。此时我可以听见自己背后那许多支钢笔在印有“胜利”字样的信纸上,刷刷写字地声音,忽然,我漫无目的地从窗口走开,穿上雨衣,围上开司米围巾,穿上套鞋,戴上毛线手套和海外制帽(时至今日,还有人告诉我说,我完全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戴帽子:把帽子两侧稍稍拉下,盖住耳部)。然后对了一下手表,就沿着长而潮湿的鹅卵石山路下了山,向镇中走去,全然不顾周围的雷鸣电闪,遭雷劈也好,不遭雷劈也好,我都听天由命了。
那镇中心此时也许是全镇最湿的地方。我来到这里,在一家教堂前停了下来,阅读布告。我这样做主要是由于那布告的黑板白字吸引了我。再就是由于在军中服役三年,我已变得对读布告也十分有兴趣了。那布告上说,将有一个少年合唱团在三点一刻进行练习。我看了一下表,又接着读布告。黑板上钉着一张纸,写着所有可望参加练习的孩子的名字。我站在雨中读了所有的人名,然后走进了教堂。
教堂里正有十来个成年人在那里坐着,其中有几个人膝上放着小号橡胶套鞋,这些鞋都是底向上放着。我一直朝前走,在前排座位上坐了下来。只见讲台上,有大约二十个孩子坐在三排排椅上,坐得很挤,他们大多数都是七岁到十三岁的女孩子。此时他们的合唱指导——一个身穿花呢套装的高大女人——正在对他们说,唱歌时要把嘴张大些。她问他们可曾听说过,小鸟在唱它那美丽的歌儿时,竟能不把它的小嘴张大,再张大。孩子们木呆呆地看着她。显然,谁也没有听说过。接下去她又说,她希望所有的孩子能把歌词的意思完全理解透,不要像鹦鹉学舌似的,仅仅是嘴里出声而已。然后,她用定音笛起了个调,那些孩子们便举起手中的赞美诗集,像是一群未成年的举重运动员举重似的。
孩子们的歌没有乐器伴奏。或确切说,是没有任何东西搅乱他们的歌声。这歌声音调优美,感情也不过火,如果他们不是尽力提高嗓门的话,几乎可以使一个比我更笃信宗教的人都感到飘飘欲仙了。他们中有那么两三个年纪最小的孩子把音节稍稍拉长了一点,但就这错误的程度税,大概也只有作曲家的母亲才会去吹毛求疵。我从未听说这首赞美诗,可当时我满心希望它的诗行能有十来个或是更多。在听圣歌的当儿,我仔细地审视这些孩子们的面孔,其中有一张面孔,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孩子离我最近,坐在第一排最后的一张椅子上。她大概十三岁左右,留着齐耳的浅亚麻色直发。长着一个秀美的前额,她的一双眼睛流露出厌倦的神色。我想可能她那时正在数着在场的人数吧,这孩子的歌声显然与其他孩子的没有唱到一起。这不仅是由于她坐得离我很近的缘故。她的高音区,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唱起来自然流畅。不过这个年轻的女孩子似乎对自己的演唱艺术有点厌倦了,要不就是对自己所处的这个时间和这个地方厌倦了,在唱圣歌的间隙,我看到她打了两次哈欠。这纯粹是女士们打哈欠的方式,嘴唇紧闭,但你还是看得出来。她那翕张的鼻翼泄露了她打哈欠的秘密。
圣歌一唱完。那个合唱指导就开始了她罗里罗唆的总结。说什么这个孩子坐着腿不老实,那个孩子在牧师布道时嘴不闲着。我推想合唱练习大概已经结束,于是趁那合唱指导的刺耳声音还没有把孩子们的歌声的神奇魔力驱散之前,我便起身出了教堂。
雨下得更大了。我沿街继续向前走。透过红十字娱乐室的窗子,可以看到一些士兵正三三两两地站在屋里的咖啡柜台前。我虽说同屋里隔着玻璃,但也还是听到了另一间房里打乒乓球的“乒乓”声。我过了马路,走进一家茶馆。里面除了一个中年女招待以外别无她人。看那女招待的样子,她好像更愿意招待一位身上雨衣已干的顾客。我尽量轻手轻脚地把雨衣挂在衣架上,然后坐下来,要了茶和肉桂面包干。这是我一天中第一次开口同人讲话。我翻遍了所有的衣兜,连雨衣口袋也翻了一遍,最后终于找到几封信可读,这些都是妻子在信中告诉我在斯卡拉夫特第八十八号街的那个机构是怎样垮台的。而我岳母则是要我一旦有机会出军营,就去寄给她一些开士米毛线。
我第一杯茶还没喝完,就看见刚才在合唱时我注意到并倾听她唱歌的那个女孩子走了进来。她的头发被淋得透湿,两个耳轮从头发下面露出来。和她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个小孩。这孩子一望而知是她的弟弟。那女孩用两个手指拈去了小男孩的帽子,就好像那是个实验室里的标本似的。走在最后的,是一个戴软帽的女人,样子很精明,她大概是这姐弟俩的家庭教师。那个合唱队员边走边脱去她的外衣,并选了一张桌子。照我看来,那桌子的位置还不错,就在我桌前八到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正对着我的桌子。女孩和家庭教师坐了下来。那个五岁左右的小男孩可没打算坐下。他脱掉上衣,把海军服上装随手一扔,然后便带着一个天生捣蛋鬼的那种对事事都无所谓的表情,开始淘气,他自有一套惹家庭教师生气的办法,在那里一面把他的椅子从桌下推进拉出,一面还眼睛盯着家庭教师看。女教师压低声音,叫了他两、三次,让他在椅子上坐好,不要调皮。他没有理睬,直到他姐姐叫他,他才走了过去,将小身子靠在椅上坐下。但又立即抓起餐巾,放在头上。他姐姐把餐巾拿下来,打开铺在他腿上。
他们的茶送来了。这时,那女孩子发现我在这边注视着他们,她用刚才在合唱时数点在场人数的那种眼光看着我。突然,她对我轻轻地、有礼貌地笑了笑。她的笑正是我们有时看到某些人的那种淡然的。含蓄的笑,那笑宛如微波在脸上荡漾,显得奇特。我也向她笑了笑,但远没有她笑得那么舒展,并且笑时还紧抿着上唇,以免露出一个大兵的上下门牙间那炭黑的临时填充物。”后来,我记得,她端庄地站到了我的桌边。她身穿一件格子花呢衣——那衣料是坎拜尔花呢。在我看来,年轻女孩子在大雨天里穿这种衣服是再合适不过了。“我以为美国人对茶是不屑一顾的呢。她说。
她说这句话是认真地在那里就事论事!而不是在自作聪明,冒充事事都懂。我回答她说,我们有些人还只喝茶,不喝别的。接着,我问她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喝杯茶。
“谢谢,”她说,“我只坐一会儿吧。”
我站起身,到我座位对面为她放好一把椅子,她只坐在椅子的前部,背挺得很直,那姿势既舒服又漂亮。我几乎是小跑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一心想继续刚才的谈话,但是坐下以后,我又实在想不出该说些什么。
于是我又笑了笑,并再次用上唇遮住门牙上的黑物,随后,我便对那姑娘说,在这种天气出门,可真是够糟糕的。
“是啊,够糟糕的。”我的这位客人说。从她口气中可听出她显然很厌恶谈论婆婆妈妈的事情。说着,她把手指平放在桌边,就像在降神会仪式上那样。但几乎是马上,她的手又攥了起来。那双手的指甲剪得很短,直剪到指甲下的肉处。她戴着一块军用式样的手表,很像是供驾驶员用的手表。那表盘对她那纤细的手腕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你看了我们的排练了,”她淡淡地说,“我看见你了。”
我承认我确实去了,并对她说,我还注意到她的歌声与众不同。我说我觉得她的嗓音真是美极了。
她点点头说;“我知道,我要做一名职业歌手。”
“真的吗?是唱歌剧?”
“噢,我的天,不是。我要到广播电台去唱爵士歌曲。挣好多钱,到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就退休,然后住到俄亥俄州的农场里去。”说着,她用手掌摸了一下她湿漉漉的头发。“你对俄亥俄州了解吗?”她问道。
我告诉她我曾有好几次乘火车经过那儿。但是对那儿并不熟悉。我问她要不要吃一片肉桂面包干。
“不,谢谢,”她说:“我实际上吃得很少。”
我自己咬了一小口面包,然后说,俄亥俄州周围都是大片荒漠的山地。
“我知道。我过去遇到过的一个美国人跟我说过。你是我遇到的第十一个美国人。”
这时,她的家庭教师一再向她打手式,催促她回到自己的桌子那儿去,好别再打扰我。可是我的这位客人却若无其事地把椅子挪动了一、二英寸,使她的背正对着自己那边的桌子,这样一来,什么暗示她都看不见了。
“你在山上那所谍报学校受训的吧?”她冷冷地问。
为了保密起见,我告诉她,由于健康原因才到德文郡来的。
“是吗?”她说,“你要知道,我可不是昨天才出世的小娃娃。”
我说我敢打赌她不是的。我喝了几口茶,这才注意到自己坐的姿势,于是在椅子上坐直了一些。
“看来,你这个美国人倒通情达理。”我的客人若有所思地说。
我告诉她,假如她真是这样想,那可真有点沾上市俗味儿了,并说我希望她这样的人不至于有这种世俗偏见。
她的脸红了一下,那红晕立时令我纠正了自己的失礼。
“噢,我亲眼见过的大多数美国人,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像牲口似的。他们彼此之间拳头相见,而且还辱骂所有的人,还有——你知道其中有一个人干了什么吗?”
我摇摇头。
“有一个人把一个空威士忌酒瓶,扔进了我姨妈家的窗子,幸好那窗户是开着的。你难道认为这事通情达理吗?”
当然不能算通情达理。但是我没有这样说。我只说世界上许许多多士兵都是远离家乡,而他们中真能在生活中得意的却寥寥无几。我说我想大多数人对这一点都是可以想见的。
“可能吧,”我的客人说,但那口气并不坚决。她再次抬起手,向自己湿漉漉的头摸去,然后,又挽起几缕柔软的金发,想盖住她裸露的耳轮。“我的头发湿透了,”她说,“瞧我这难看样儿。”她看看我,又说:“如果不湿的话,我的头发都是卷着的。”
“是的,看得出来,是卷的。”
“实际上并不是卷,而是有许多波纹。”她说,“你结婚了吗?”
我回答说我已经结了。
她点点头。“你对你妻子的爱深吗?是不是我提的这个私人问题太过分了?”
我说,假如过分的话我会直说的。
她把手和手腕向桌子中间伸了伸。记得当时我曾想和她说说她戴的那块大手表,——或许我该建议她把表戴在腰上。
“我通常不很善于交际,”她说着望了我一眼,想看看我是否明白她的意思。然而我却什么表示也没有。“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觉得你太孤单了。从你的脸上看,你非常敏感。”
我回答说,她说得对,我确实一直感到很孤单,并且非常高兴她过来看我。
“我正在训练自己,使自己更富有同情心。我姨妈说我这个人太不热情了,”她说着,又摸了一下头顶,”我和我姨妈住一起,她是个非常和善的人。自从我母亲去世,她就尽一切努力使我和查尔斯能好好度过那以后的生活。”
“这很好。”
“我母亲这个人非常非常聪明,从许多方面看,她都很完美。”她用一种敏锐的目光看看我,这目光是刚才所没有的。“你觉得我的心肠很冷吗?”
我说,一点也不,而且事实上倒是正好相反。我告诉了她我的姓名,并问她叫什么。
她犹豫了一下说:“我的名字是爱斯美。现在我还不想连头衔一起全都告诉你,我有爵位,你可能很稀罕人家的头衔。你知道,美国人就是这样。”
我说我倒不个如此,不过,可能暂时不把这个头衔告诉我也好。
就在这时,我感脖后发暖,那是有人在呼气。我转过脸时,我的鼻子差一点撞上爱斯美弟弟的鼻子。他没有和我打招呼,而是单刀直入地对他姐姐说:“麦格里小姐说你必须回去把茶喝完。”说完,它就坐在我和他姐姐之间的那把椅子上了。我怀着极大的兴趣看着他,他身穿棕色的谢得兰毛短裤,海军蓝运动衣,白色衬衫,上系一条带条纹的领带,显得齐整漂亮。他也用他那双绿色大眼睛注视我,并问道:“电影里的人干嘛都歪着头亲嘴儿呢?”
“歪着头么?”我说,这是—个从孩提时代就使我感到困惑的问题。我对他说我猜大概是由于演员们的鼻子太大了,所以没法子正脸去吻别人。
“他叫查尔斯,”爱斯美说:“要按他的年纪来说,他可聪明极了。”
“我敢说他有一对绿眼睛,对不对,查尔斯?”
查尔斯对我的这个无聊问题睬也不睬,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就在椅子上一会儿朝前、一会儿朝后地扭来扭去,直到他整个身子都滑到桌子下面,只有头像个摔跤运动员似的,架在椅子子上。“一对桔红色的眼睛。”他用憋得紧紧的嗓门对着天花板说,然后,抓起桌布的一个角,遮住了他那张漂亮而又无表情的脸。
“他有时很聪明,有时候可不聪明。”爱斯美说:“查尔斯,快坐起来!”
查尔斯仍保持着他原有的姿势,好像还屏着呼吸。
“他非常怀念我们的父亲,他在北非被——杀——害——了。”
我对此说了点表示同情的话。
爱斯美点点头。“父亲特别喜欢他,”她咬着拇指尖若有所思地说,“他长得很像我母亲,——我是说查尔斯。我呢,长得和父亲一模一样。”她继续咬着手指尖说:“我母亲是个感情很丰富的人,性格很外向,我父亲这个人就很内向。不过,看上去他们俩相当和睦。坦率地说,父亲比母亲更需要一个有头脑的伴侣,他是一个天赋极高的天才。”
我静静地等她多讲一些,但她没有再开口。待我低头一看查尔斯,只见他这时已把脸侧枕在椅子上。他发现我正在看他,就闭上了眼睛,那神情困倦而安详,像天使一样可爱。随后,他又把舌头伸了出来(那舌头很长,令人吃惊),作出一副我们美国人通常是敬献给那些蹩脚的垒球裁判们看的鬼脸来,这下子可在这茶馆的座客中引起了一阵骚动。
“快别那样!”爱斯美说,显然,她倒并没有对此大惊小怪。“他见过一个美国人在排队买油煎鱼加炸土豆时作了这么个鬼脸。从那以后,他一觉得厌烦就也这么做。好了,别闹了,不然我就干脆把你送到麦格里小姐那儿去。”
查尔斯睁开他的大眼睛,表示听到了他姐姐的警告,除此之外,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对他姐姐的这句话特别留心。他再次闭上眼睛,又把脸枕在椅座上了。
这时我说,假如他有头衔的话,倒不妨把那嘘人的鬼脸留到他开始正式使用头衔时再去做。
爱斯美用略带医生察看病人气色的眼光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像心里想着什么似地说:“你的幽默并不高明,对不对?”然后她又说,“我父亲说我一点幽默感也没有。还说,因为我没有幽默感,所以缺乏走向生活的必要条件。”
我端详着她,点上了一支烟,然后对她说:“我认为在真正关键的时刻。幽默感是没有什么用的。”
“我父亲说有用。”
我意识到,这话是出于她对她父亲的信任,而并不是由于我们的意见有什么分歧,于是就赶快刹住了话题。我点点头说,也许他父亲是以长远的眼光来看问题,而我则是从一时一地的角度来看的(至于此话是什么意思,那我可就不管了)。
“查尔斯非常怀念他。”爱斯美停了一会儿说:“他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也非常英俊。虽说人不可貌相,但他确实英俊。而且对他这样一个非常仁慈宽和的人来说,他的目光还显得太锐利了呢。”
我点点头说,我能想象出她父亲脑子里的词汇一定特别丰富。
“嗯,是的,相当丰富,”爱斯美说:“他是个档案保管员。当然,是个业余的。”
这时,我感一支从查尔斯那边来的手急急地拍了我胳膊一下,或者几乎可以说是打了一拳。我回头去看查尔斯,见他已好端端地坐在那儿了,只有一条腿还蜷着。“这面墙对那面墙说什么了?”他叫着问,又说:
“这是个谜语!”。
我思考着,把视线转向天花板,嘴里还出声地重复着他的地问话。接下来,我便带着被难倒了的表情对查尔斯说,我认输了。
“墙角见!”他用最高的嗓门喊出了这句妙语。
查尔斯认为他在这场游戏中大获全胜了,这使他乐不可支。结果,爱斯美只好走过去,像对患咳嗽的病人那样,在他背上捶了几下。“好了,别闹了。”她说,然后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见了谁就让谁猜这个谜语,每次他都自己笑得前仰后合,他常常是一笑就流口水。行了,别调皮了好不好。”
“不过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好的谜语,”我看着查尔斯说,他这时正慢慢地、逐渐地挪下来。听了我的恭维,他的身子在椅子上躺坐得更低了,而且又去拉桌布角,把他的脸自眼睛以下全遮住了,然后,他用他那露出来的一对大眼睛看着我,那眼里充满了正在逐渐褪去的笑意,和为有人能真正懂得一两个好谜语而感到骄傲的神气。
“请容我问一句,你参军前是做什么工作?”爱斯美问我。
我回答说,我刚刚从大学毕业一年,还没有工作,但我倒是愿意把自己看作是个职业短篇小说作家。
她有礼貌地点点头。“出版过书吗?”她问。
这对我来说是个常被提出的老问题了,而同时也是个总叫我感到头疼的问题,我并没回答我是否出过那么一两本,而是开始向她解释,美国的编辑们是一伙——。
“我父亲的文笔很漂亮,”爱斯美打断了我的话,“我现在存了一些他写的信,将来好给后人看。”
我对她说,在我听来,这是个很好的想法。我偶然又看了一下她那大表盘像是飞行员用的手表。于是问她,这表是不是原先属于她父亲。
她低下头。很庄重地看了一下表。“是的,”她说,“在我和查尔斯被撤走前,他把表给了我。”她不太自然地把手从桌子上移开,接着说,“当然,仅仅是为了作个纪念。”然后她便转了话题。“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个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我是个很热心的读者。”
我对她说,如果可能的话,我一定写,但我并不是个很多产的作家。
“也不一定非要多产嘛!只要不写得愚蠢幼稚就好。”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得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我正准备要她谈详细一点,突然感到被查尔斯在胳膊上狠狠地捏了一下,我转过身去,同时因为疼而缩了以下胳膊。查尔斯就站在我身边,“这面墙对那面墙说了什么?”他又调皮地问。
“你不是问过这个了嘛?”爱斯美说,“别胡闹。”
查尔斯没有理踩他姐姐,他踩在我脚上,反复问我这个问题。我看到他领带松了,就给他系好,然后直视着他的眼睛用探问的口气说:“是不是墙角见?”
说完这话,我立刻后悔了。查尔斯把嘴张得大大的,使我觉得,好像是我撬开的似的。他从我脚面上抽回自己的脚,紧绷着脸,头也不回地走回他们自己的桌子去了。
“他发火了,”爱斯美说,“他脾气很坏。我母亲老爱宠着他。只有我父亲不宠他。”
我一直往视着查尔斯的身影,他已经坐了下来,用两只手拿着杯子开始喝茶了。我真希望他会回过头来,但是他没有回头。
爱斯美站了起来,“我也该走了。”她叹了口气说,“你懂法语吗?”
我站起身来,心中夹杂着惆怅和慌乱的感觉。我和爱斯美握了握手,刚才我就疑心她的手是那种有点神经质的手,现在握手才知果不其然,而且这手掌还潮乎乎的。我用英语告诉她,这半天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非常愉快。
她点点头。“我想你会感到的,”她说到,“在我这个年龄的人中,我是比较喜欢交际的,”她又试探地摸了一下头发说,“我的头发这个样子,真是抱歉。”又说,“我蓬头乱发的,准跟个丑八怪似的。”
“才不呢!便何况我看头发上有好多波纹都已经显出来了。”
她又很快地摸了摸头发,问;“最近你还会再来这里吗?”她说,“我们每星期六练完歌都来这里。”
我答道,对我来讲,能来这里见到她是再好不过的事,但遗憾的是,我十有八九不能再到这儿来了。
“也就是说,你们是不能议论部队动向的,”爱斯美说。她站在桌边没有动,而且还两脚交叉着。她低下头看了看,又把脚尖并拢,排成一条线。这是一个微妙的小动作,因为她穿着白色长袜,而且她的脚和脚腕都长得很秀美。她突然抬起头来问道:“愿意我给你写信吗?”说着,脸上飞起一片红晕。“我的信写得清楚明了,给我的——”
“我当然愿意,”我拿出铅笔和纸。写下我的名字、军衔、入伍编号和军邮号码。
“我会先给你写信的,”她说着,接过我的通讯地址,“这样无论如何你都不会觉得难堪了。”她把地址放进衣袋里,说了声再见,然后就走回她自己的桌子去了。
我又要了一壶茶,坐在那里看着他们姐弟俩,直到他们和那位气呼呼的麦格里小姐起身离去。查尔斯走在最前面,他故意可怜巴巴地一瘸一拐走路,就好像一条腿比另一条腿短好几英寸似的。他走了出去,没有回头看我。麦格里小姐走在中间。爱斯美走在最后。她向我招招手,我也欠欠身子。向她挥了挥手。说来也怪。这样一个时刻使我很动感情。过了还不到一分钟,爱斯美又回到了茶馆,查尔斯跟在她身后,爱斯美拽着他的海军服上装的衣袖,她说:“查尔斯想和你吻别。”
我赶快放下茶杯说,那可太好了。不过那肯定是真的吗?
“是的,”她有些严肃地说。她放开查尔斯的袖子,把他朝我这边用力推了一把。查尔斯的脸青了,他往前走了几步,用湿漉漉的嘴唇在我右耳下面来了一个响吻。这个难关过去后。他就笔直朝着门口跑,像是要把自己的难为情甩在脑后似的。我一把拉住他衣服后面的带子,紧抓着问他。“这面墙对那面墙说什么了?”
他眼睛一亮,大声嚷道:“墙角见!”然后就歇斯底里似的跑出去了。
爱斯美又两脚交叉地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儿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得了解正在不断加深。并保证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使她满意的。然后,我们又握了握手。
“我们没能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撼的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下你全部才能。”
我对她表示感谢,又和她说了点别的,然后看着她离开了茶馆。她沉思着,慢慢地走了出去,并又摸了摸头发,看它是否已经干了。
下面就是故事中悲惨而动人的部分,然而故事发生的地点变了,人物也变了。我还活着,但是,由于某种我不便说明的原因,从这以后我就要乔装改扮,以致最精明的读者也将认不出哪个是我。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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